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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赌球第一案宣判 庄家获刑两年罚款三万

2005-09-29 16:33:48作者: 吴庆才 郭京霞

    中新社北京九月二十八日电 (吴庆才 郭京霞)北京警方破获的网络赌球第一大案曾引起各方广泛关注。涉嫌在网上大肆进行赌球活动,涉案金额高达六亿元人民币的顾联宝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据悉,这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

  今年四十三岁的顾联宝捕前系北京市无业人员,以前做过音响生意,也曾有数百万元的家产,后因赌球输了很多钱,便几乎不参与赌球活动了。用顾联宝的话说:“十赌九输,很多球赛都是赌博公司操纵的,赢的永远是庄家。”不过,顾联宝并没有因此而遵照古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反而为了挣钱不择手段,当起了境外赌博网站的三级代理。

  去年十二月,正在大肆组织网络赌球的顾联宝被捕。经查,投注公司就是去年因在全国开展网络赌球而“闻名”的台湾新宝盈博彩公司。该投注公司宣称从一九九六年开始为全球华人提供网上免税博彩服务,客户遍及大陆、香港、澳门、台湾等地。顾联宝做“庄家”的半年间,接受投注无数,连他本人都说不清有多少人、多少次通过自己进行网络赌球。

  据法院认定:二00四年六月至十二月间,顾联宝伙同他人在自己家中开设赌场,利用计算机网络为境外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积极发展参赌会员,提供赌球帐号、密码及赌博额度接受投注,先后共计投注二十一万六千二百五十二笔,累计涉案流水金额达人民币六亿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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