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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女”事件网络又被黑手戏弄

2009-10-20 15:59:51作者: admin
【新闻背景】从10月12日开始,“闫德利”——这个30岁的女人的名字在网络中的搜索量直线上升。事情源自一个以“德利”之名所写的博客“曝光279名性接触者”。经调查,初步认定生事博客并非闫德利亲手所写,而是有幕后黑手蓄意诽谤。纷纷扰扰如雾里看花,搅得看客也弄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情了。而网络和媒体,在这次事件中的角色和作用,值得我们去认真反思。

    【网友热评】

  面对黑手和推手,网络上的我们很渺小

  艾宾浩斯:谁来保护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闫德利?谁来保护有可能遭受网络黑手报复的我们?这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否则,今天你幸灾乐祸看热闹充当闲人,明天你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闫德利。

  初见小白:闫德利、闫德利们、你和我,只要有人想,那么你就会在网络上成为一切有可能成为的形象。以前,我们被网络推手左右;今天,我们又被“网络黑手”戏弄。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

  玛法里奥:在搜索技术日益发达、信息日益透明的网络时代,几乎每一个人在网络上都是透明的,几乎每一个人的资料、身份甚至名誉都有可能成为被他人利用的工具。在暗处随时随地能够上网且不必担心泄露自己身份的人为了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能够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能够采用一切虚拟网络上可以利用的手段,而被报复、被利用的人则在网络暴力面前无可奈何,因为人们更愿意相信吸引眼球的内容、更愿意认为解释者的解释是“越描越黑”。

  炒作:网络的原罪?

  风起安达因河:网络是一把非常锋利的双刃剑,他既能让周久耕之流无处遁形,也能让闫德利们受害伤心,所以我们必须辩证的看待这个给我们带来快乐的已经不再新鲜的网络,必须认真的考虑如何保护遭受网络报复的“闫德利”这个问题,因为我们谁也不想成为下一个闫德利。

  夏清晨:眼下,随着网络的普及,制造和传播一些信息变得越来越容易。这就要求我们,传播信息一定要本着对人和事严格负责的态度,而不能为了吸引观众眼球,违备互联网有关规定,恶意炒作,从而做出一些不负责的事情来。

  iambug:在“艾滋女”事件上,网络舆论又一次重复之前屡屡出现的错误:一旦某人被认定为“弱势者”,事实认定与法律探讨就成多余,他所做的一切似乎都可以被原谅,哪怕弱势者的行为有时也充满邪恶。

  网友:媒体应做好引导网络舆论的舵手

  花少林:法律应该对在网络上恶意污蔑、伤害他人的网络黑手做出最严厉的打击措施,也应该对毫无责任感、哗众取宠的博客、论坛等网络载体做出最严格的规范。而网民,更应该负责任充满善意的面对网络。否则,我们会在网络面前毫无安全感。

  夏清晨:这起事件的当事人闫德利并没有艾滋病。这一结果对那些热衷炒作的网站无疑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在这起事件中,作为网络和媒体无形中成为了一个推手,使得“艾滋女”事件被迅速传播,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也应该受到惩罚才对。

  路过风景:媒体作为“航船的舵手”,如果一味随波逐流,那么大船随时会有触礁的危险。作为舆论导向的引导者,媒体首先应该甄别什么样的信息是真善美的、是健康的,如果这样最基本的判断都做不到,那么还是回家卖红薯吧。范长江也说过,新闻是对人们“应知、欲知而未知的事实的报道”,首先是应知,然后才是欲知和未知。

  风铃沧海:网络不是“散布谣言,混淆视听”的“推手”。如果仅仅用“不道德”来形容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是不够的。这些“信口雌黄”、“吸引眼球”的“爆料”已经严重侵犯了个人的隐私,对个人形象、名誉、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因此,我们希望利用法律手段对网上“虚假爆料”这一“顽疾”进行有效治理,还网络一个健康、和谐的空间。

    【媒体观点】

    “艾滋女”事件:公权力该如何介入(来源:新京报)

  作为理性和负责任的公民和媒体,不能以看客乃至“哄客”心态面对之。在这起网络事件当中,公权的介入更显得微妙,怎么样做才是不越权也不滥权,既捍卫公序良俗,又保证了公民的言论自由;不扼杀互联网上自由的氛围,又维护公民的正当权利。这正是考验警方执法水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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